近日,為進一步規(guī)范全省政務數據資源管理工作,推進政務數據“聚、通、用”,貴州省印發(fā)《貴州省政務數據資源管理辦法》,辦法共十一章、五十三條,對各級政府部門在履職過程中收集、生成、存儲、管理的各類數據資源管理進行詳細說明。即日起,為方便讀者更好理解,記者對辦法進行分解解讀。
資料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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數據開放
第二十八條 政務數據開放應當遵守《中華人民共和國保守國家秘密法》《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信息公開條例》等有關規(guī)定,按照無條件開放、有條件開放和不予開放三類進行管理。 非涉密但涉及敏感信息的政務數據,經過脫敏清洗后可根據使用條件和適用范圍面向社會無條件或有條件開放。
政府數據開放實行目錄管理。省大數據主管部門應當制定全省政府數據開放目錄編制指南,定期發(fā)布政府數據開放責任清單。政府部門應當加強落實本地區(qū)、本部門政務數據開放工作職責,按照《貴州省政府數據共享開放條例》有關規(guī)定,通過貴州省政府數據開放平臺主動向公民、法人和其他組織開放政務數據?! ⊥ㄟ^貴州省政府數據開放平臺獲取的政務數據,與紙質文書原件具有同等效力。
對有條件開放類政務數據,政府部門應當在貴州省政府數據開放平臺上開通本地區(qū)、本部門政務數據開放需求申請通道,及時響應合理的數據開放需求申請。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組織通過貴州省政府數據開放平臺申請有條件開放的政務數據資源,由數據提供部門同級大數據主管部門自收到申請之日起5個工作日內完成規(guī)范性審核。審核通過的,轉至數據提供部門;審核未通過的,駁回申請并說明理由?! 祿峁┎块T收到數據開放申請時,能夠立即答復的,應當立即答復;不能立即答復的,應自收到申請之時起10個工作日內予以答復。同意開放的,數據提供部門在5個工作日內按流程予以開放;不同意開放的,應提供不予開放的依據或理由。
依法面向社會開放的政務數據,其服務提供的費用標準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信息公開條例》《國務院辦公廳關于印發(fā)〈政府信息公開信息處理費管理辦法〉的通知》(國辦函〔2020〕109號)等有關規(guī)定執(zhí)行。政府部門應當對開放數據進行動態(tài)更新管理,確保開放數據及時有效?! ≌块T需撤銷已發(fā)布的開放數據前,應報同級大數據主管部門備案并說明理由,并通過貴州省政府數據開放平臺進行公告。
貴州日報天眼新聞記者 方亞麗
編輯 江婷婷
二審 陳露
三審 張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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