來源:封面新聞
封面新聞記者 鐘曉璐 實習生 楊帆
當你被網絡上“她”的膚白貌美、溫柔體貼吸引,以為自己遇到了真愛沉迷其中時,有沒有想過,對方可能是一名“摳腳大漢”。
(資料圖)
近日,成都金牛法院公開開庭審理了被告人王某某等28人被控詐騙一案。該案系今年以來該法院受理的被告人人數(shù)最多、組織架構最明確、社會影響最大的電信詐騙案件。經過長達8小時的審理,該案當庭宣判。
2021年7月至今,被告人王某某等人按照他人安排,分別在西安、成都、重慶三地注冊成立西安新捷創(chuàng)匯文化傳媒有限公司等5家文化傳媒公司,登錄國外社交平臺、Line等聊天軟件,以馬來西亞等地男性為目標,以虛構的女性身份獲取對方信任后,將其騙至已事先架設好的交友網站注冊會員,并以升級會員、騙取禮物等方式詐騙被害人錢財。
公司經營期間,共發(fā)送詐騙信息近50萬條。法院經審理認為,被告人王某某等人以非法占有為目的,虛構事實,隱瞞真相,騙取他人財物,情節(jié)嚴重,其行為已構成詐騙罪。
針對跨國(境)電信網絡詐騙,雖取證難度大、詐騙數(shù)額難以查證,但根據(jù)“兩高一部”《關于辦理電信網絡詐騙等刑事案件適用法律若干問題的意見》中關于“詐騙數(shù)額難以查證,但發(fā)送詐騙信息五千條以上的,認定為詐騙罪中“其他嚴重情節(jié)”,以詐騙(未遂)定罪處罰”的規(guī)定,本案各被告人共計發(fā)送詐騙信息近50萬條,以詐騙罪(未遂)定罪處罰。
王某某等5名被告人系主犯,應該按照其所參與的全部犯罪處罰。李某等23名被告人在共同犯罪中起次要作用,是從犯,依法應當減輕處罰。
5名主犯被依法判處六年至四年不等的有期徒刑,并處罰金。23名從犯分別被判處有期徒刑三年五個月至拘役五個月不等,并處罰金,扣押在案的作案工具及沒收違法所得。
法官提醒
近年來,電信網絡詐騙犯罪呈高發(fā)態(tài)勢,各類新型電信網絡犯罪層出不窮。廣大人民群眾要切實增強電信網絡詐騙的防范意識,擦亮眼睛,既要拒絕貪圖小利,更不能“見色起意”,牢牢捂緊“錢袋子”,絕不給違法犯罪行為提供任何可乘之機;同時要注意保護好個人信息,拒絕陌生來電和非法鏈接,不輕信、不透漏、不轉賬,財產權益受到侵害時,勇于拿起法律武器維護自身權益。
(圖片由金牛區(qū)法院提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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