常住人口包括哪些人
常住人口主要包括:
1、調查時點居住在本鄉(xiāng)、鎮(zhèn)、街道,戶口也在本鄉(xiāng)、鎮(zhèn)、街道的人。
2、調查時點居住在本鄉(xiāng)、鎮(zhèn)、街道,戶口不在本鄉(xiāng)、鎮(zhèn)、街道,離開戶口登記地半年以上的人。
3、調查時點居住在本鄉(xiāng)、鎮(zhèn)、街道,尚未辦理常住戶口的人。
4、戶口在本鄉(xiāng)、鎮(zhèn)、街道,調查時點居住在港澳臺或國外的人。常住人口是制定國民經濟和社會發(fā)展規(guī)劃,評估國民經濟生產能力,評價居民福利水平等的重要基礎數據,適用范圍廣泛。
如財政支出、城市建設、住宅建設、公共設施的配置、教育投資、醫(yī)療投資和公用事業(yè)投資等都需要根據常住人口的規(guī)模進行規(guī)劃。
常住人口與實有人口的區(qū)別
現代戶籍制度是國家依法收集、確認、登記公民出生、死亡、親屬關系、法定地址等公民人口基本信息的法律制度?,F代戶籍往往與居民選舉權被選舉權、能夠享受的社會公共服務存在一定的相關性。
戶籍人口即法定地址信息填寫為本地區(qū)的人口。
常住人口指的是長期居住于此地的人口,包括持有本地戶籍且長居本地的人口,以及無本地戶籍但長居于此的外地戶籍人口。我國一般以半年為標準,定義非本地戶籍來本地長居超過半年,或本地戶籍離開本地不超過半年,則視為本地常住人口。
無本地戶籍,且居住地經常變化的人口,這類人口稱之為本地區(qū)流動人口。
我國法律規(guī)定,每個人只能在一地登記為常住人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