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取保候審還用坐牢嗎
【資料圖】
取保候審是否用坐牢,需要具體分析:“”
取保候審只是一種強制措施,不是刑罰處罰。關鍵要看取保候審期滿后,法院作出有罪還是無罪,罪重還是罪輕,是否追究刑事責任的判決。
1.取保候審是一種強制措施,這與判不判刑沒關系。
2.如果法院審理查明未犯罪,當然不會判刑。
3.一般情況下,取保候審的會被判緩刑。
因此,判刑是看案情。如果最終查實清楚是有犯罪事實那么肯定是要判刑的,至于量刑如何也是要案情的,不過一般能取保也說明案情不是很嚴重,量刑在三年以下還有可能判緩刑的。
二、取保候審的條件
取保候審條件:
1.患有嚴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懷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嬰兒的婦女,采取取保候審不致發(fā)生社會危險性的;
2.可能判處有期徒刑以上刑罰,采取取保候審不致發(fā)生社會危險性的;
3.可能判處管制、拘役或者獨立適用附加刑的;
4.羈押期限屆滿,案件尚未辦結,需要采取取保候審的。
三、取保候審保證人的條件
找法網提醒您,取保候審保證人的條件具體如下:
1.保證人必須與本案無牽連,與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所涉嫌的犯罪沒有任何利害關系。保證人不能是本案的同案犯,也不能是本案的證人。否則,因為如果其本人也是司法機關調查的對象,就難以保證他認真履行保證義務;
2.保證人應當有能力履行保證義務。具體來講:
(1)保證人必須達到一定年齡具有民事行為能力,對被保證人有一定的影響力;
(2)其身體狀況使其有能力對被保證人的行為進行監(jiān)督;
(3)是否有能力履行保證義務需要根據案件的具體情況綜合判斷,絕不能僅憑保證人本人的說法確定是否有履行保證義務的能力;
3。保證人應當享有政治權利,其人身自由沒有受到限制。公民被剝奪政治權利的,就不能充當取保候審的保證人;
4.保證人應當有固定的住處和收入,在被保證人居所地有常住的居所,有穩(wěn)定的經濟收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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