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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位女子在社交媒體上發(fā)文稱,2022年1月,她在揚州市被蔣王派出所民警強奸。在女子報警后,警方并沒有保護她,并在她報警后還給了施害人單獨跟她相處的時間,試圖私了。
該女子還表示,警方試圖以各種方式證明她是性工作者,從而否定她的指控:
而在社交媒體上發(fā)文后,該女子稱,警方聯(lián)系了她,并在不到三小時就來到了她所在城市,要求她刪除微博,并告知了她,已經(jīng)對涉案民警進行了調(diào)職降職處理,但案件確定無法定性為強奸案,因為她反抗不夠激烈,并且沒受到外傷。
警方提出讓涉案警察對她進行經(jīng)濟補償、當面道歉等方式,以平息這件事。
在收到補償后,該女子稱,但這么黑暗的事情,如果錢能抹掉一切,假裝什么都沒發(fā)生過,這個世界只會越來越糟糕。她只是個沒背景的普通人,并沒有很大的力量,即便再人微言輕,也不想當一個閉嘴聽話的人,因此繼續(xù)在社交媒體上發(fā)聲。
不過,該女子并未講述“被民警強奸”發(fā)生的前因后果,希望揚州警方或者江蘇警方能給出一個解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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