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訴訟離婚需要多久才能拿到離婚證
首先需要明確的是,訴訟離婚沒有離婚證。判決離婚的生效離婚判決書與離婚證是有同等法律效力的。離婚判決書生效之后,就不用再辦理離婚證了。至于什么時候可以拿到離婚判決書,就要看離婚案件適用的程序了。通常一審期限按照簡易程序需要三個月,按普通程序算期限是六個月,二審期限是三個月,合起來一個離婚案件從頭到尾少則3個月,多則9個月。假如在第一次提出離婚判決不準離婚的情況下,那么第二次提起訴訟,我國民事訴訟法規(guī)定,要在六個月之后才可以提起第二次訴訟。按照這個期限計算,如果起訴兩次才達到最終離婚目的,從時間上計算,差不多一共要一年半到兩年左右。
二、離婚訴訟流程是什么?
離婚訴訟流程大致如下:
1.收集證據(jù)
主要是證明婚姻關系存續(xù)、孩子的出生、夫妻共同財產共同債務這幾塊證據(jù),比如結婚證、出生證明、戶口本、存款證明、房產證等。
2.書寫起訴狀并遞交至法院
起訴狀主要包括原被告雙方情況、訴訟請求、事實與理由幾部分。
3.排期開庭
法院受理后,會送達傳票,會安排審判人員審理,然后組織開庭。
4.判決法院開庭后,經雙方提交證據(jù),說明自己的主張后,會進行判決,送達判決書等。
三、離婚訴訟的管轄法院
離婚訴訟的管轄法院按照如下規(guī)則確定:
1.一般由被告住所地的法院管轄。找法網(wǎng)提醒,若被告住所地與經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經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轄。
2.若被告有以下情況的,可由原告住所地法院管轄:
(1)對下落不明或者是宣告失蹤的人起訴離婚。
(2)對被勞動教養(yǎng)的人提起離婚訴訟。
(3)對于被監(jiān)禁的人提起離婚訴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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